396. 什么都要看时候

2008-12-27 04:24:56

前几天在The New York Times上看到,Obama和McCain最喜欢的书都是海明威的“F0r Whom the Bell Tolls”。我读完那篇就想,今年这本书的销量估计要往上多个几十万本。如果我是中国的书商,立刻就弄出一版出来,同时附上Obama和McCain的自传,应该能够做个一票。

海明威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一。看到Obama和McCain都最喜欢这书,我当然心头暗爽。这感觉就像是有人说,我最喜欢的餐馆是某某某个,而这餐馆正好是自己经常光顾的。虽然这餐馆其实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三两只的找到个同好就很兴奋的街头小苍蝇馆子,而是个著名门面,人来人往,热闹之极。不过,不管怎么说,总算也是同好。

但是比较尴尬的是,我这个同好,闭着眼睛想了好半会儿,也没想起来For Whom the Bell Tolls的情节是什么了。我大约只记得那是个关于西班牙内战的故事,是海明威40岁左右写的。我也很确定这书我肯定是看过的。大约是中学时候,在学校图书馆里,看的当然是中文的翻译版本。但是,一片空白。这口记忆的钟再怎么鸣,也在我的脑子里空空地就穿过去了,一点回声没有。

这事儿有点尴尬。所以,立刻就上了Sony的Ebook Store,下载了下来。一打开,我靠,Sony Ebook上900多页,这估计是海明威最长的一本书了。

把它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我明白了为什么15岁时候读的这书,一点没留下印象。原因简单,如果你不能进到Robert Jordan的思维里去,或者Pablo和Pilar的大脑里去,这书根本就不知所云。而如果你是个15岁的自我感觉很良好但是又没干过多少破事儿的小破孩,你怎么能进到Pablo或者Pilar或者Robert Jordan的脑子里去?就像是一个人进到粉刷雪白的大厅里,如果他只是双肉眼,当然什么都看不到。但是如果他能够接到个时光机器里,他就看到了这大厅里过往今生,他就知道为什么这条大厅的出口一定要这么过去,过去后为什么一定是下一个的那样的另一个大厅。你看到了大厅的机构,就像是你看到了这本书的故事结构,但是你没有看到生活在那儿的这许多有趣的人。

这么再重读一次,倒是一点都不晚。

忽然又想起10岁出头时候,那时候武侠小说刚被从台湾偷运进福建。我的一个小兄弟很自豪地搬出一个木箱,让我尽管挑。那些都是不知道被人翻过多少次的烂书。忘了为什么了,只记得我那时候需要做个选择,先看哪一堆的书。要不是缺了第一册的倚天屠龙记,要不就是其它一堆的很全的看上去还不错的其它的20本还是30本武侠书,想来大概是卧龙生之类。金庸的书之前已经看过几本,我自然知道他的书好看。不过,那套倚天屠龙记实在看上去太烂了,书皮都没了,而且还得从半截看起。我在两堆书中犹豫了会儿,最后,选了那一堆的2、30本的新书。

今天,我早忘了那2、30本书是什么了,不过我还记得非常清楚,在几个星期后等我好不容易拿到那套破倚天屠龙记,在翻了10页之后,我就开始恨不得自己的左脚踢右脚,想,妈的,你这笨蛋,你知道你错过了什么了吗?你知道这一本没有开头的小破书比几千几万几十万本的新书都好吗?你应该第一手就把这烂书拿下。

所以,我所总结的人生教训一就是:宁要好品质,不要垃圾数量。

我估计这也是我怎么着也不能把自己喂胖的主因。

而看完For Whom the Bell Tolls,有些无奈的教训就是:有些东西,如果不到时候,如果你没有经历过一堆的垃圾的数量,你连什么是好品质都判断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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