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 乞力马扎罗 (一)

2008-06-06 11:46:57

在我还没有明白男人女人怎么回事儿,还有西班牙为什么内战两边打得这么热闹的时候,我就觉得海明威是天底下比较酷的几个人。尤其在知道他最后是拿了根猎枪张大嘴把自己一枪了结的时候。很早我就知道他写过本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很多年前读过。也似乎扫过一眼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Gregory Peck演的,但他看上去太优雅,感觉不像书里那个满身伤疤却内心完整,但是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追求什么的人。虽然时间过去,书里一开头的那段,在这次要去非洲之前下载了原书温习一遍的时候,还是很清晰地刻在那儿: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长年积雪的高山,据说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

一个月前在加州,“我过些天要去登乞力马扎罗了。飞24小时,下飞机,休息一天,第二天直接就登。“我说。

“时差怎么办?“Sean问。

“登山的时候倒。方便。“

“艰苦。不过你的肺应该还行。“

“膝盖也还好,恢复了。“

“祝好运。如果到了顶上,你就是地球上最后一些看到乞力马扎罗山顶的雪的人。它们一天天地化着,据说是。”

我当然不是为了去看最后一眼的乞力马扎罗的雪而去的。为什么去?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比它高得多的山有的是,比它困难或者轻松地放松或者忘掉几天工作的旅行方法也多得是。但是,这座山占着我的大脑。让自己站到山顶,这是件感觉我应该要做的事。

5/28 到达,坦桑尼亚

飞机门一打开,外面草和土的味道就涌了进来。这大概就是非洲大草原的味道。从扶梯下来,抬头看夜晚的天,一片的黑,没有月亮,满天的星星在机场的灯光里也还是颗颗清晰。

住处在Moshi,就在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小镇。酒店里的住客都是为了登山来的。据说,每年有1万人登山,其中35%登到了海拔5895的Uhuru峰顶。所以这事儿并不是多稀缺的事儿,比起每年成功登顶珠峰的几百人,总多了有几倍。

我们到的时候,雨季将要结束,登山最好的旱季却还没有正式开始。酒店住客只有10人不到。准备在同一天出发登山的:我们3人一组,我,Marc,和他的父亲Alex,一对看上去就是锻炼有素的年轻德国夫妇,和一个和我年龄身高差不多但是足有我两倍体重,手里总夹着根烟的塞尔维亚律师。Marc很快就把塞尔维亚最有名的人名给他作为了绰号,米洛舍维奇。在他的背后这么叫他,当然。

28日,抵达后的第二天,天气不好。酒店门卫指着天空一角说,那就是乞力马扎罗。我们3人手搭凉棚仔细研究了一番,也还是只看到了满天的阴云。

一切安顿好,我们3人决定去镇上转转。沿着一条已经半废弃的铁轨,半个小时后走到了Moshi,但是小镇实在没有什么可转的。转了一圈,我们找了个出租车,让他带我们去个本镇最好的餐馆。司机挠着头想了半天,说,“本镇最好的就是那个印度餐馆.“

“印度餐馆?没有坦桑尼亚餐馆?没有象鼻猴脑烤犀牛炖野猪蒸狮子肉的坦桑尼亚餐馆?”

“没有啊。”司机羞愧地说,“最好的就是这个印度餐馆。”

“那咱们就去吃吃咖喱吧。”

司机一脚油门下去,没一会儿我们就离开了镇中心,进到了看上去干净整洁到处是花花草草的郊区。相比镇中心看上去能容两个人在屋子里待着就要撞上的房子,郊区的房子明显大出几倍也整洁出几倍。

司机转了几个弯,拐进个小道,进了个小院子,停下,满意地说,“到了。”

我们望了餐馆的牌子上写着的,Panda Restaurant,都互望了一眼,“这个熊猫餐厅是印度餐厅?”

“是啊,印度。”司机很快乐满意地说。我必须说,坦桑尼亚的所有人都态度良好,面带亲切微笑。

“我靠,如果叫做Panda Restaurant的餐厅是印度餐厅,那你开的这辆80年丰田就是辆美国牌子的车。”我心想。

我们下了车。

它当然是个中国餐厅。老板是个四川过来的单身女孩,Amei,她这么介绍自己。

当年她怎么来到Moshi这个小镇的?上错了巴士,她说。

“你想回中国吗?“

“想过,但是回去已经不能适应节奏了。”

她说她10年前离开成都的时候,因为不能接受成都那样慢悠悠的节奏,结果却来了这个完全没有节奏的地方。

她说坦桑尼亚她最喜欢的是热带的阿拉伯人居住的岛屿,Zanzibar,当年贩卖黑奴的大本营,却也是翠蓝海水洁白沙滩的热带天堂岛屿。

“那你想过去那儿开个餐馆吗?”

“想过,但是我没那么多钱可以开两个啊。”

她说非洲有很多可以去旅行的地方。她热爱旅行。但是餐馆的生意是这样一个必须她天天守着的地方,她不能随意地出门旅行。

“那你怎么办呢?”

“不知道。我只能在Moshi待着,在这个餐馆里先待着。”

Amei的眼角纹着黑长的眼线,直伸出几乎到鬓角。她看着我们,半是无奈半是嘲讽自己,笑着。她看上去几乎有半个坦桑尼亚人的神情了。

一个一心想要逃离一个泥潭的人,却发现自己一不小心,陷身在另一个泥潭,不能脱身。这是件挺残酷的事。

“那,你们来就为了爬山?”她换了话题。

“就为了爬山。”

“爬完了就走?”

“爬完了就走。”

“为什么爬山?”

“没什么,就是到顶上站着看看。”

她看着我们各自拿着瓶啤酒的三人,打量了打量。

“你们两个应该可以到顶峰,”她指了指Marc和Alex。然后她看着我,微笑,“我觉得你上不去。”

“为什么?”

“你太瘦了。山上太冷。”

我心想,一个看上去懒洋洋的高高瘦瘦的男人,真是到哪儿都被歧视。不过我从来不试图纠正一个人的观感。

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只有过3次两千米的跑步锻炼,和在莫干山上绕山走了一圈还把自己和Marc给走得迷路的一次爬山练习。我身上最得到锻炼的估计就是我的大脑和敲键盘的手指。如果要押注的话,似乎确实在我这儿押的注的赔率不高不行。

“恩,走着瞧吧,只要冻不掉我的指头就好。”我张开手,看了眼,喝了口啤酒。

明天我们就出发。

377. 加州

379. 乞力马扎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