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4 06:27:31
早上从北京回上海。航班延误。这基本上就是CDMA上网的唯一时候。这个时间点上,CDMA上网的速度就跟辆小QQ要爬过海拔5千米的山口的艰难程度差不多。
就在这爬行的速度里,bloglines里看到老白的blog,提到本月15号也就是周五要出版的06年第5期《收获》杂志上将要出来的,我的一个长篇小说。这事儿,老白说,属于不务正业。
果然是不务正业。不过,也有点冤。
这个12万字左右的长篇,开始写的时候,大约是97年底。有一搭没一搭地,有点兴趣了就写点,直到99年初写完。那时候,我住在华盛顿市郊的Bethesda,已经在休斯工作了两年多。我25岁。
时间太久,早忘了那一天为什么会打开电脑,拿着中文之星外挂的输入系统装在个英文Windows上,用Notepad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下这么多中文字。也许纯粹就是宣泄,也许是忍不住要记下周围世界里这么多的人生故事,也许就是闲着无聊了。
我自己最后一次读它,是在2000年的8月。这期间,从美国回到北京,在从北京到了枫丹白露,再回到上海。换了几个工作,到今天,造着土豆,也已经造了有一年多了。这篇东西写完了,放在电脑里,时间慢慢过去,居然也就从记忆里慢慢消失。连在贝塔斯曼待过的那段时间,我居然都完全没有想起,我曾经写过这么个东西。
7、8个月前,因为认识了一个职业的写作者,偶然有一天,在吃饭喝酒间忽然想起,几乎9年前,我曾经写过这么个东西。回到家里,我想找找它。最后,在家里那台几乎不用了有好几年的台式机上,装了个Google Desktop Search,搜出了这个txt格式的陈年旧物。
打开文件,重读了一遍,想起那么多年前,在那么年轻的时候,我居然有那么多的字要写下来。9年过去,我当然已经改变了许多。甚至于我已经有些年不看小说了,只看些完全与文学无关的诸如the Search,the World is Flat之类。
我把txt格式的文档转成了中文格式Word。然后,我又把它给忘了。它就像一条鱼,从记忆的河里跳出来,溅了些水花,然后又潜入水中,隐去踪迹了。
但是这一次,它再次出现的时间间隔很短。1个月前,我的女朋友读到了它。第二天,她把它发给了走走,《收获》的编辑。一个星期后,它就走过了二读三读和最后审稿。周五晚上,走走很匆忙地给我了个电话,说,你能不能在周末的两天把它稍加修改一下,把那里面那些无数的英文都改成中文。只有两天时间改,要在9月15日第5期立刻就出。
所以那个周末,我不务正业地花了一个下午,回到9年前的心情里,改好了它。即便如此,正式付印前,走走还是花了几天时间,读了4遍,说她改它里头无数的错别字改得都快恶心了 – 我很同情。
比较有趣的是,直到今天,除了走走,审过这稿子的收获编辑部的各位老师,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做的是什么。就连走走,估计到今天也不知道土豆到底是什么。而我在这之前,居然从来没听说过《收获》这本巴金在世时主编了几十年据说是中国最牛的文学杂志。
圈子和圈子之间的距离,很远。
问问自己,今天和9年前开始写它的第一天,24岁和33岁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远?
(电子版的就先不挂出来了。好歹也得等收获这个双月刊上个一个两个月市后再说)
更新一下,贴个第一章在这儿。总共15章好像。
封面
page 1
page 2
page 3
page 4
page 5
page 6
[@more@]